拨入和拔出经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是指事业单位进行拨入、拔出经费核算的会计方法,它具有一定的会计计量标准,贯彻“依实际出入做记账,准确并完整地做好实物的统计计算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则。会计核算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准备拨入拔出经费所需要的凭证,由于拨入和拔出经费涉及多方面,凭证有以下形式:
(1)收支报告凭证,记录事业单位的收支经费情况;
(2)拨入拔出经费凭证,记录拨收或拔出的经费;
二、拨入拔出经费的会计计量标准,要求拨入拔出经费的会计计量标准应当符合实物的客观情况,同时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凭证和规定进行核算。在核算拨入拔出经费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拨入拔出的经费发生额应全部计量,除合理发生的无形资产以外;
(2)拨入的经费要在记账前校验确认,并不断检查,以确保核算准确;
(3)拨入拔出的经费发生额,应当符合实物的客观情况,不能拨入超过实际发生的经费,也不能拔出多余的经费;
(4)拨入拔出的经费发生额,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凭证和规定进行核算,确保有关凭证的准确、完整;
(5)要将拨出的经费减入批准后的预算或项目财务计划,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应注意拨入拔出经费的会计审计要求,要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对拨入、拔出的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以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拓展知识:
拨入和拔出经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还应注意在进行拨出经费时,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受拨经费的部门或地方应当收到拨出经费前,先向有关部门申报请示,说明具体拨款的事由,申办请示后,才可以开具拨出经费的凭证,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