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改革的决定》(国发〔2012〕1号)精神,全面强化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维护企业档案权利,确保会计档案真实、准确、完整,促进企业会计档案安全保管,保障企业会计档案及时、妥善收集、整理、归档、使用,提高企业会计档案管理水平,为企业税务管理提供保证。
《办法》共分为十二章节,即总则、管理原则、责任认定、组织管理、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归档、档案使用、保管措施、消失或损毁情形处理及附则。
在此办法起施行后,企业应当充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加强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保护会计档案的好秩序,以及做到档案真实、准确,实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推动实施会计改革,为企业提供财务决策依据,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重要参考。
拓展知识: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除了规定会计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使用等原则外,还要求实施安全保管措施,有效防止会计档案消失或损毁;还要明确会计档案归档、使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审计程序,对会计档案进行审计确认,以保证企业会计档案记录的真实、准确。同时,《办法》也要求对会计档案提供有效的保护,并对消失或损毁情形提出了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