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是指一审判决书有效期,即判决书在一定期限内具有效力的期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二年。
时效期间是指大多数法律关系的终结,期内需当事人采取行动维权的期限,是在一定期限内对法律关系追索权利的期限,是依据制定的时效期间,规定起诉程序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便以足够时间维权,充分保护当事人的经济、社会权益的时限。
当事人要在法定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否则有可能影响当事人的维权措施。比如租赁关系完结后两年内,房客仍未收到归还的押金,超出规定时效期间,房客收不到押金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维权权益受到了影响。
有关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不仅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也规定了时效期间的延长情况等,这样既充分保证了当事人维权权益,也维护和调整社会公共关系,是有关民事关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拓展知识:诉讼时效期间除了指定民事案件,在一定时限内,提起诉讼的期间之外,还有其他类型的时效期间,比如继承时效期间,行政行为时效期间,刑事诉讼时效期间等。这些时效期间规定的目的是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并且维护社会秩序,视情节轻重,有的期限短,有的期限长,如行政程序可以至20年或以上,又如延长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中,参照的期限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