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是相对的两种资金融通的方式。
质押式回购是指借款方将质押资产作为对方抵押品,以融资方的报价利率来进行回购协议,这种协议在融资结束时,借款方应当将质押资产以原价归还,而融资方归还贷款金额。因此,质押式回购更适合用于短期资金融通或提供后备资金。
买断式回购是指买入方出资购买指定数量的证券,然后卖出给借款方,再以借款方认可的合理汇率收回证券及利息。买断式回购是针对资金融通的替代形式,它的优势在于能够将借款方和融资方的责任最小化,并避免了复杂的流程及抵押资产的风险,从而实现营运现金更加快捷。另外,买断式回购一般也不受到限制,可以用于长期的融资。
从字面上看,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有所不同,一个是以质押作为抵押品,一个是以证券作为抵押品。而实际上,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融资结束时借款方所支付的费用,质押式回购以原价归还质押资产,而买断式回购只需要支付利息。
拓展知识:
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的区别也可以从融资角度来看,质押式回购是一种一次性筹资,买断式回购则是一种连续性的筹资方式。同时,质押式回购对借款方来说费用比较高,而买断式回购则收取利息的费用比质押式回购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