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就是审计师用来向客户和客户的其他相关方报告有关客户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的文件。审计报告将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结合起来,使客户能够清楚地知道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
如果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则需要出的审计报告是简明审计报告。简明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简明审计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审计报告标题,对象的名称和地点,报告出口日期,审计意见,审计范围,附注和报告签名。审计意见将明确指出是否支持会计报表的准确性和当年度的可比性。
简明审计报告是简化审计报告形式,只对客户来说的审计意见做出记录,而不是审计过程本身。由于审计报告格式的简化,审计报告的签发速度比全面审计报告要快得多。因此,简明审计报告适用于审计计划需要速度和效率的情况。
此外,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文件,以及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还可以出具其他审计报告,如特殊审计报告、全面审计报告、除了审计报告、基础审计意见报告等。特殊审计报告是在客户向其他报告者报告特定事项的财务状况时使用的;全面审计报告包括客户的财务报表和审计的结果以及审计的结论,还包括其他内容;除了审计报告是审计师发出的财务报表上某项内容未做审计的报告;基础审计意见报告是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务状况问题的报告。
总而言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出的审计报告来说要求出简明审计报告,具体的审计报告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定。
拓展知识:
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意见有三种:完全同意、保留意见和不同意。
完全同意: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的准确性无可置疑,且所有会计政策和会计准则的使用是合乎会计准则要求的,因此审计师同意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保留意见:审计师不同意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发现财务报表存在现实的错误,不满足会计准则的要求,但又不足以构成不同意的情况,就给出保留意见。
不同意: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不可接受,存在严重缺陷,且未能满足会计准则的要求,因此审计师不同意财务报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