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在贷方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的收入计入当期收入,并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资产支付;另一种是将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的收入计入贷款发放费用,并将其作为发放费进行转移。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收入全部计入当期收入,并采用一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资产负债支付。比如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仅要支付本金,还要支付利息。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的收入作为还款收入,可以偿还贷款本金,又可以偿还贷款利息。
第二种处理方式是把收入计入贷款发放费,并将其作为发放费用进行转移。这种方式的资金来源是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费用,可以将发放费连同收入一并转移,将其用于支付借款人的利息、贷款本金以及贷款发放费用等。
总之,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在贷款发放费的处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即将收入计入当期收入并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资产支付,或者将收入计入贷款发放费用并转移发放费等。
拓展: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的处理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比如将收入直接转入账户,由贷款发放机构根据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等规定分别进行本金还款和利息/费用支付,以及由借款人直接按照贷款协议等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