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期间是否计提折旧" alt="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期间是否计提折旧"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资产购置更新改造期间是否计提折旧,应根据具体的更新改造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当固定资产因更新改造而扩大或延长其使用期的,计提折旧时间应以更新改造后的使用期限为计提依据;当固定资产因更新改造而改变其应用功能、技术性能及质量等,且无扩大或延长使用期的,计提折旧时间应以购入时的使用期为计提依据。
对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改变质量、技术性能及应用功能,改变使用期的情况,计提折旧应基于新增期间折旧年限,结转原有折旧额,有两种做法:
一、提早折旧:折旧从更新改造开始,提早折旧原有的折旧额,至更新改造完成时,折旧仍需在新的使用期内按原有的比例按月折旧,然后把折旧金额结转入新的折旧期内。
二、滞后折旧:折旧属更新改造后的折旧期内,按新增期间按月折旧,原有折旧额不转入,在计提折旧的同时,另把原有折旧额一次性结转出去。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期间计提折旧,应考虑其现行会计准则,加以详细计算,以确保会计准确度。此外,拓展知识,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时候,不仅应注重会计准则,还要对高新技术、信息化管理、环境保护等技术手段进行引入,以改善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把握资产使用状况,减少资产亏损损失,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价值,以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和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