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外收入,或称“其他非营业性收入”,指企业产生的与其本身经营活动无关的收入,比如无形资产的收益,受赠、受贷款而产生的收入,理财收入等。因此,它是不属于企业主要业务范围的特殊收入,把发生金额计入利润总额中。企业依据有关财务报表制度和会计准则,把确认具有经济价值的业外收入作为其主营业务以外的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栏次。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企业采取不同经营活动而获得的收入,比如投资经营活动的收入,即投资收益;金融财务活动的收入,如借款、租赁等;拆借、贸易融资活动所取得的除利息收益外的收入;保险、其他金融服务活动的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利润受损补偿收入、税收减免收入,及非日常交易收入等。
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一般将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统称为“营业外收入”,把它列在利润总额上,以显示企业的运营状况。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可以给企业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为企业及股东的发展增加实质金融状态。
拓展知识:除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外,企业还可以通过投资获取收益,通过外部借贷或内部借贷等方式获取资金,以满足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也可以从政府、公司或其他来源获得补助,这些都是企业不同形式的非营业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