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收益是指某一会计期间,企业不能直接物化为现金的收入,而是在以后会计期间内物化了的收入,可以分为实物性的递延收益和无形性的递延收益。这样的收入,企业在报告期内,既不能实际取得其现金,也无法完全估计其经济价值,需要将其列入负债表中,以便在日后收到的现金时,再做相应的调整。
账务处理方面,一般都是用收益准备法进行处理,也就是将其分类到负债类账户,主要账户有“递延收入”、“其他应收款”等账户,按照正常结账来处理,即期末账务处理时,新增“应收收入”(“暂收收入”)借方,贷方填“递延收入”(“其他应收款”),并记录一条负债科目未实付款项。
这样做的好处是让应收账款表现得更加清晰,在做分析时可以更加清晰的看到收入来源,而且期末财务报表更加符合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从而满足国家的各项要求,也可以有效的管理资金流动,对未来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拓展知识:
实物性递延收益:是指可以实际取得或者无法物化的收入,主要为投资收益、售出投资者股份所得的分红,售出有价证券的收益和债务偿还相关的预期收益、国际贸易所发生的汇兑收益等等。
无形性递延收益:是指企业通过实物性递延收入取得的,但由于无法物质化,无法及时取得的收益,如包括商誉、商标、专利、许可证等无形资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