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哪些" alt="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哪些"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
1、原值:原值是指固定资产在竣工、购进前的费用,可以是固定资产本身的价格,也可以是固定资产本身的价格加上运输、加工、安装、后续费用等费用组成,也可以是购买时此资产货币价值,又或者是其他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支出费用。
2、减值损失:由于折旧、报废或使用、出售而造成的固定资产价值减少,一般来说,资产的减值损失只在资产发生变相的情况才能表现出来,且往往会与折旧支出息息相关。
3、折旧:折旧是一种对固定资产进行贬值的手段,因为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总会出现一定的损毁现象,以及它的使用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递减,而折旧则可以让企业将此部分价值的损失在报表上表现出来。
4、报废: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已不复存在,只能报废处理,报废后,企业需要将报废的固定资产在账面上减值。
在清理固定资产的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发生的固定资产置换、固定资产的合并与分离、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等,以上特殊情况,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中的具体内容。
拓展知识: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可以采取不同的会计折旧方法, 一般有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其中平均折旧法是按照固定资产开始使用后的使用年限分摊折旧费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把折旧费用每年等额分摊,且每年的折旧费用可以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