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公共财政绩效考核的两种著名方式,有着一定的不同。
首先,收付实现制是以实际收入和支出为信号指标而进行财政考核的,即以收、付为实,以实际收、付为准,因此,它关注的是实际收支实现时的财政绩效。另外,它是一种普适的考核方式,既适用于各种预算单位,也可以用于多元经济体,它具有灵活性,可以用于考核单位采取的收支措施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的财政效果。
而权责发生制是在预算经费管理中引入权责概念的财政考核方式,它集中关注的是权责拨付及经费使用的效率,以及拨付后执行财政任务的有效性,因此,它又可以称为“先发付后行使制”。它特别强调财政任务完成情况,强调在财政支出过程中任务的实施,强调对预算经费的合理使用,强调及时完成财政拨付。
总之,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在财政考核方式和绩效指标上是不同的,它们各自关注的是不同的考核方面,但是它们给社会出色的财政管理带来了积极的影响,起到了较好的支持作用。
拓展知识:现实中,为了进一步完善财政绩效考核体系,财政部门还引入了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是指专门设置考核绩效目标,以措施的合理性、经费的合理使用及财政任务完成情况等指标来衡量财政拨付和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方式。它既考核年度绩效,也考核累积绩效,为改善财政绩效提供了科学、有效的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