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确定及会计处理是指企业在记账处理时将实物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列入账面,并做出会计记录。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由于市场变动、报废、失效等原因导致当期所涉及的实物资产比原值跌落,使账面上的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而需要将财务账面的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调,以减少资产账面价值至接近实际价值时此账面价值差额所形成的损失费用称为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首先要通过实际价值测算(鉴证)方法,确定企业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并与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减值损失的数额。
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下面三个方面:
第一,记录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数额单列记录在或者附记至有关资产本项账上,经确定的损失减少资产,收益仍然按资产本项账的原记帐价值记收。
第二,资产减值损失所列入的借方余额,弥补公司原先确定的资产本项账的贷方余额,也就是用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负债;
第三,将资产减值损失费用作为本期损益的费用科目计入营业收入中。
拓展知识:
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还需注意,因货币贬值引起的资产减值损失无须单列记入或附记至有关资产本项账上,但应当单独开列一个附表将货币贬值引起的资产减值损失等各项损失数额予以明细记载,以便清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