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是票据持有人依据票据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和转让票据的权利。根据票据的性质和功能,票据权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支付权:票据持有人有权在票据到期时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这是票据权利的基本权利,也是票据的主要功能。
2. 转让权:票据持有人有权将票据转让给他人,转让后,票据的权利和义务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这是票据权利的重要权利,也是票据的流通功能。
3. 追索权:如果票据到期后付款人未能支付票据金额,票据持有人有权向前手追索。这是票据权利的保障权利,也是票据的信用功能。
4. 抗辩权:票据持有人在面对追索时,有权提出抗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票据权利的防御权利。
5. 拒付权:在某些情况下,票据持有人有权拒绝支付票据金额。这是票据权利的例外权利。
拓展知识:票据权利的行使通常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例如,转让权的行使通常需要通过背书、交付等方式,追索权的行使则需要在票据到期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此外,票据权利的行使还可能受到法律、合同等因素的限制,例如,如果票据持有人知道票据存在瑕疵,仍然转让给他人,可能会对其转让权的行使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