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收益,又称预收收益,是指企业在会计期间内已经收到或者有权收取的收益,但是这部分收益对应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或者服务的提供尚未完成,因此不能确认为当期收益,需要逐期确认的一种经济业务。
递延收益的确认原则是收入确认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确认原则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当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且未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应当确认为收入。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应当在取得收入的权益或者发生费用的责任时,确认收入或者费用,而不是在收到或者支付现金的时候确认。
递延收益的处理方法是:在收到或者有权收取的收益尚未确认为当期收益时,应当计入负债,作为递延收益;在随后的会计期间,随着经济利益的实现或者服务的提供,按照相应的比例将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益。
例如,一家健身房在1月份收到了客户全年的会员费,这部分会员费不能全部确认为1月份的收入,因为健身房需要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提供服务。因此,这部分会员费应当作为递延收益,在接下来的每个月按照1/12的比例转入当期收入。
拓展知识:递延收益与预收账款的区别。预收账款是企业提前收到的货款,但尚未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属于负债性质。递延收益也是企业提前收到的款项,但是这部分款项对应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或者服务的提供尚未完成,也属于负债性质。但是,预收账款在商品交付或服务提供后,直接转为收入,而递延收益则需要在经济利益实现或服务提供的过程中,逐期确认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