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应当入贷方“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在财务会计中,利息支出是指企业以借款形式取金,所产生的利息支出费用。它是指企业发放借款所产生的支出费用,随着其借款期限、利率的变化,及在期间支付的利息,应分类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该科目是一个贷方科目,位于财务费用类的最底部。
关于利息支出的计提,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可采用“按期限等额利息法”,即把每期应支付的利息按期限均摊,在期间用等额金额的方法分担利息的支出。
此外,对于应交税费的利息,以及利息支出的相关管理费用应相应计提,须分别计入“应交税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科目中,而不列入利息支出中。
在现行会计准则下,利息支出在计算时,只能按照实际支出金额计提,不能按每期等额还款的原则计入财务费用,而应交税费和管理费用也不应折算为利息支出。
拓展知识:
利息支出时,应采用按期限等额利息法。按期限等额利息法即把期间应支付的利息按期限均摊,在期内用等额金额的方法分担利息的支出,简称等额利息法。等额利息法的优点在于,可以更加精确地表明企业每期的财务支出。因此,它可以更准确地反应企业的财务支出状况。另外,等额利息法也能更明确的显示出利息支出是如何分布到每一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