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义务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在新版税收优惠政策的指导下,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第25条规定发放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通知》,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研发费用上追加扣除可 免除企业所得税,一般分为以下几种研发费用:
(1)支出在恒定地点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设备购置、修理和更新支出,以及其他研发费用,即该项支出在恒定地点发生;
(2)流动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外部技术服务费和技术咨询费;
(3)新产品试制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试制费用支出和产品测试费用支出;
(4)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费用,主要包括专利权购买费用、著作权购买费用、软件开发费等;
(5)研发职工人员支出,主要包括职工研发费用、津贴和奖金等支出;以及
(6)职业培训支出,主要是针对研发岗位的相关技能培训和提升费用支出。
任何符合法律法规约定的有义务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均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此政策下,企业可以就其符合国家规定的研发费用支出,在每个会计期间以实际报销的金额口径,每一年将它们追加扣除作为一项企业所得税减免费用。
另外,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还必须注意几点:
(1)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和税收法规,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2)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正确合理地进行费用类别、费用认定和报销流程等工作;
(3)企业应当对研发费用进行有效的记录和联系保留,以便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查验。
综上所述,有义务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但需要严格遵守法律和税收法规,正确合理地进行费用认定和报销流程等工作,以确保企业有效享受这一政策收益。
拓展知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还有一项投资收益优惠,即在一个会计期间内,若企业投资所得的利润抵扣研发费用,则可不计入所得税计算范围,不用缴纳所得税。此外,企业可以从国家科技创新集资补助资金中获得部分资助,以支付研发费用,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