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的其他收入科目指其他除了财政补助、国有资产出售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有以下几类:
1. 财政外援收入。财政外援收入是指外部经费捐助者对行政单位发放的捐款、补助、经费,以及国际性经济组织对行政单位直接补助的收入。
2. 资源税收。资源税收是指矿产税、林业税、牧业税、渔业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其中又以矿产税收最为重要,占资源性税收的比重可达90%以上。
3. 所得税收。所得税收是指行政单位经营收入所得的税收,按照收入的分类,所得税收可分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
4.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括行政单位收取的销售收入、利息收入、授权收入、偿还收入、房屋租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等。
总之,行政单位的其他收入科目主要分为财政外援收入、资源税收、所得税收和其他收入四大类。
拓展知识:行政单位其他收入的重要性
行政单位的其他收入是一个单位的收支平衡的重要保证。只有广泛摸清其他收入渠道,才能更好地保证单位的正常运作,发挥其财政收入的重要作用。另外,行政单位的其他收入也可以帮助行政单位更好地开展慈善事业,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