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扣除数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为了简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而设定的一个数值。在2018年的个税改革中,我国采用了“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相结合的税制,其中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这四项所得需要合并计算税额,而速算扣除数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使用的。
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根据个人的月收入,确定其所处的税率级别。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七个级别,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
然后,根据税率级别,查找对应的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是根据税率级别预先设定的,用于简化税额的计算。例如,如果税率级别是3%,那么速算扣除数就是0;如果税率级别是10%,那么速算扣除数就是210;以此类推。
最后,用月收入减去5000元的基本免税额,然后乘以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就可以得到应缴税额。例如,如果一个人的月收入是9000元,那么他的应缴税额就是(9000-5000)*10%-210=190元。
拓展知识:速算扣除数的设定,实际上是为了解决税率级跃的问题。如果没有速算扣除数,那么当收入刚好超过一个税率级别的界限时,多出的那一部分收入的税负会非常高,这是不合理的。速算扣除数的设定,就是为了让税负的增长更加平滑,避免因为收入的微小变动而导致税负的大幅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