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alt="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的会计处理应用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会计政策,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并从合理角度处理出售时的会计程序和记录。
(一)价值确定
在准备当期期末财务报表时,首先要考虑的是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测量价值。可测量价值表示资产被出售时的可能收入,并且要符合当期价值变动计量标准。若资产可以在报告期末准确定价,则会计师应将价格记录为资产的原值;若没有这种可能,则应记录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测量价值。
(二)出售性金融资产损益的确定
在出售性金融资产后,会计师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会计政策,计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造成的损益。损益确定的具体方法取决于资产的特性和市场情况,一般应按照资产实际出售金额减去资产报告期末可测量价值的差额来确定。
(三)会计记录
出售性金融资产时,会计师应按照“实现收益法”记录交易。进行计量时,首先应确定资产的原实际价值,然后将该值减去资产的累计折旧及损耗等,得出所得净额。根据上面的确定结果,会计师应当在财务报表相应的科目(如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入、财产损失等)下记录相应发生额,完成正式会计记录。
拓展知识: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还应符合流动性原则,即交易时当期收入能够覆盖预期支出;以及负债原则,即会计师应核算资产出售后的收入,以确定报告期末财务报表上的应收账款是否小于实际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