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单人和记账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但也可以是不同的人,视情况而定。记账凭证是由制单人填写,将会计业务等反映在凭证上,记录到账务账簿中以便记帐。根据财务会计的原则,制单人的职责是填写凭证,记账人负责审核凭证,以确认凭证准确无误,凭证的内容与会计记帐规则相一致。因此,制单人和记账人能够同一个人,但有时也有分开做的情况,尤其是在大型企业中,财务部门的人员一般都会有很多,这样就分出了多个职能,比如财务部制单人制作凭证,而财务部记账人负责记账,以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拓展知识:当制单人和记账人是不同的人时,制单人要制作的凭证内容必须与企业的会计政策及报告目的一致,且必须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以便记账人审核、记帐时能够达到正确的会计记帐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