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务外包取得的专票是指实行发票分开管理的企业,劳务支付给外包劳务提供者的费用,可以用专有发票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外包服务费的发票开具,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普通发票。
这意味着,人事劳务外包取得的专票可以正常抵扣。发票开具后,当收到货款,在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表现上,依据发票的开具内容,本企业可以以货物或劳务的实际收入金额为基础,按相关法规标准取得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再以本次收入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为基础,按税收法规标准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税务系统外包服务费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外包服务取得的专票可以正常抵扣,可以抵扣税额。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来看,人事劳务外包取得的专票可以正常抵扣,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注意,外包服务必须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保障外包服务取得的专票能够正常抵扣税额。
拓展知识: 在税收管理办法中,除了取得专票可以正常抵扣外,发票受到税务机关抽检的情况下,企业还需要准备充足的财务及劳务管理文件,以便核实外包服务合法性,确保发票的正确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