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非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企业聘用残疾人员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聘用残疾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首先,企业需要将聘用的残疾人员的工资总额计算出来。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工资收入。
2. 然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以按照聘用残疾人员工资总额的100%加计扣除。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聘用的残疾人员工资总额为10万元,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再扣除10万元。
3. 最后,企业需要将这部分加计扣除的金额在纳税申报时填报,并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企业聘用的残疾人员需要达到企业员工总数的一定比例,且残疾人员需要持有残疾人证等。
拓展知识:在中国,除了上述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政府还通过其他方式鼓励企业聘用残疾人。比如,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对聘用残疾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以减免或者退还部分就业保障金。此外,政府还会对聘用残疾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减轻企业的负担,鼓励企业聘用更多的残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