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工的产品在会计科目中通常归属于“在建工程”或者“生产在制品”。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或者改善生产条件,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尚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工程。在建工程在会计上属于长期资产,其价值通常包括工程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直接费用以及其他合理分摊的费用。
生产在制品则是指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这些产品已经投入了原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但还没有达到可以销售的状态。生产在制品在会计上属于流动资产,因为它们最终会被转化为产品销售出去,或者用于生产其他产品。
这两个会计科目的共同点是,它们都代表了企业的投入,但尚未产生收益。因此,企业需要对这些资产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核算,以确保投入的资金能够得到有效的回报。
拓展知识:在建工程和生产在制品的核算方法有所不同。在建工程的核算通常采用合同法或者完成法。合同法是根据合同价格进行核算,完成法则是根据工程完成的程度进行核算。生产在制品的核算则通常采用加权平均法或者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是将所有的生产成本加在一起,然后除以生产的数量,得到每个产品的平均成本。先进先出法则是假设先生产的产品先销售出去,因此先产生的成本先计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