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票据交易中,背书人和被背书人是两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角色和职责不同,对票据交易的影响也不同。
背书人,顾名思义,就是在票据背面签字的人。他们的签字,就是对票据的背书。背书人的签字,表示他们接受票据的债务责任,如果票据的承兑人或付款人不能履行债务,背书人将承担支付责任。背书人的签字,也表示他们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背书人可以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持票人或者是其他背书人。
被背书人,就是接受背书的人。他们通过背书,获得了票据的权利。被背书人有权要求承兑人或付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再次背书,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被背书人可以是任何接受背书的人,包括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主要区别在于,背书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人,而被背书人是接受票据权利的人。背书人承担的是债务责任,而被背书人享有的是债权。背书人的签字,是票据交易的关键环节,它决定了票据的流通和支付。而被背书人的接受,是票据权利转移的结果,它决定了票据的归属。
拓展知识:背书的种类主要有全额背书、特指背书和空白背书。全额背书是背书人在票据背面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特指背书是背书人在票据背面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注明“仅限转让给……”的字样,空白背书则是背书人只在票据背面签字,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不同种类的背书,对票据的流通和支付有不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