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授意、指使、强令行为及责任主要可以分为五类:
一、会计授意。会计授意是指有关会计凭证记载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帐户授意、凭证授意、附属物授意和凭证记载内容授意。
二、会计指使。会计指使是指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主管对会计人员的具体指示,主要包括:帐薄指使、附属物指使、凭证记载内容指使、月度审计指使、记帐指使和会计职权下其他事项的指使等。
三、会计强令。会计强令是指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主管对会计人员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帐薄强令、附属物强令、凭证记载内容强令、月度审计强令、记帐强令和会计职权下其他事项的强令等。
四、会计责任。会计责任是指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主管和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业务活动应尽的责任,主要包括:会计凭证的真实可靠性责任、会计帐薄的正确准确性责任、会计报表的客观公正性责任、会计记账记录的真实及时性责任、会计报告的准确完整性责任等。
五、会计程序的执行责任。会计程序的执行责任是指通过会计程序来完成会计业务所应尽的责任,主要包括:规定记账程序的执行责任、规定出账程序的执行责任、规定会计凭证记载的执行责任和规定会计报表记载的执行责任等。
拓展知识:
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应实行会计制度,并实施会计口径式核算,确保信息的准确。会计制度的建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会计准则,明确会计信息的记载、记录和披露;2、建立会计政策制度,包括记账政策、会计报表政策、特殊记账政策等;3、建立会计凭证制度,明确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保管和使用;4、建立会计职能分工制度,明确会计部门、会计主管和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负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