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是税收征收的两种形式,由税务机关依据征税的目的和实际情况决定选择哪一种形式,以达到有效的税收征收。
核定征收是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缴税义务人的税收负担能力进行税收征收,根据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或者利润等税收计算基础,计算出应缴税金额,然后按期进行税收征收。
查账征收是依据税务机关的查账比对思想,将纳税人实际缴税记录,与税务机关收集的信息比对,做出税收征收判断。查账征收囊括了审查、比对、核查等一系列活动,以检查纳税人是否有正确缴税的行为,以及对未计算的税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因此,要判断一个公司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就需要根据税务机关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税务机关依据一定的标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把某种税收强行对其征收,那么就以核定征收的方式进行税收征收;如果税务机关从公司的财务记录中获取信息,核对对缴税是否正确,以及对未计算的税收做出处理决定,这就是查账征收的情况。
拓展知识:查账征收是纳税服务报酬的主要计算基础,是税务程序中管理和检查税务事项的重要手段。它强调了对纳税人的科学管理、有效的税务检查、公正客观的报告及时的税收征收等要求,以保证税收正常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