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需要明确哪些企业是合并的参与方,哪些企业是合并的被购买方,哪些企业是合并的购买方。
2. 确定合并日期:合并日期是指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这个日期是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
3. 确定合并方式: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般采用账面价值连续计量方式,即以合并方在合并前在会计账簿上记录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连续进行会计计量。
4. 确定合并报表:合并后的企业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应当反映合并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5. 处理合并成本:合并成本包括为实现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发行的债务工具、发行的股份等价值,以及为实现企业合并而发生的直接费用。这些成本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处理合并业务中的关联交易: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可能存在关联交易,这些交易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拓展知识: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如果合并后的企业对被购买方的净资产进行了重新评估,那么,这种重新评估应当作为合并成本的一部分,计入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而不能计入当期损益。这是因为,这种重新评估反映的是合并方对被购买方净资产的内在价值的认识和判断,而不是被购买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