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相关人员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制的,能够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经济业务的性质、金额和有关计算的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是编制会计分录、会计报表的依据,也是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的重要依据。
会计原始凭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收款凭证:用于证明企业收到款项的凭证,如收款单、银行存款单等。
2. 付款凭证:用于证明企业支付款项的凭证,如付款单、银行取款单等。
3. 转账凭证:用于证明企业内部账户之间资金转移的凭证,如转账单。
4. 存货凭证:用于证明企业存货的进、销、存情况的凭证,如入库单、出库单、盘点单等。
5. 固定资产凭证:用于证明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折旧等情况的凭证,如购置单、处置单、折旧表等。
6. 费用凭证:用于证明企业费用的发生、支付情况的凭证,如费用报销单、工资表等。
7. 其他凭证:如合同、发票、收据等,也可以作为会计原始凭证。
会计原始凭证应当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真实性是指凭证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准确性是指凭证的金额、数量、计算等必须准确无误;完整性是指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不能有遗漏;及时性是指凭证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填制。
拓展知识:会计原始凭证的管理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原始凭证的管理制度,规定凭证的填制、审核、保管、使用和作废等程序,防止凭证的丢失、损毁和滥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