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实,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资过程中,未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或者出资时间进行出资,或者虚假出资,即股东并未真正履行出资义务,而是通过虚假手段,使得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他相关机关误认为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补足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以货币、非货币财产或者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计量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如果股东出资不实,他必须补足出资。
2. 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赔偿损失: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导致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遭受损失,他需要对此进行赔偿。
4. 失去股东资格:如果股东出资不实,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足出资,他可能会被剥夺股东资格。
5. 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构成欺诈或者其他犯罪行为,他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知识:在中国,对于股东出资不实的行为,除了上述的法律责任外,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的出资证明文件虚假,或者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如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