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销售不动产(非住房土地)操作步骤:
第一步:申请登记。个人销售不动产(非住房土地)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上应载明权利人的真实姓名或名称及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权利人的住所及联系地址、业务受理机构名称及住所地址,转让人的真实姓名或名称及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取得不动产权的日期和方式,不动产坐落地址,不动产权属于合法经营范围,出让对象及金额等内容。
第二步:缴纳办理费用。销售不动产(非住房土地),个人需要缴纳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办理费用,具体费用以当地不动产管理机关统一制定依据为准。
第三步:验证不动产权利。个人销售不动产(非住房土地)应验证客户出让不动产的资格,如出让方购买有误,那么应以司法形式进行处理,以减少相关风险。
第四步:签订合同。个人销售不动产(非住房土地),客户应当同出让方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买卖双方的名称及身份证明,转让不动产的类别、坐落地址,转让价款及支付及交付方式等内容。
第五步:提交材料。个人销售不动产(非住房土地),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正本合同及相关资料,并于转让不动产订立合同后30日内提交转让权利登记申请书,方可进行转让登记。
拓展知识:
不动产权登记有两种,一种是登记权利,即登记买方的权利,另一种是登记事项,即登记卖方与买方之间的交易情况。在登记权利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机关将做出决定,核实买方及销售物权的真实性,并将相关权利入账登记,以确保买方的权利有效。在登记事项记载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机关将根据合同和实际情况,正确记载销售物权的类型、数量、受让方等信息,确保不动产登记权属的真实性。登记完成后,买方才可以享有不动产的完全权利,并可以将不动产转让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