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施工的明细科目下,一般不会设立业务招待费。因为工程施工的明细科目主要包括了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如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这些都是直接与工程施工相关的费用。而业务招待费,通常是企业在进行业务活动中,为了维护与客户、供应商等业务关系,而发生的一种费用,如餐饮费、礼品费等,这些费用并不直接产生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因此,一般不会在工程施工的明细科目下设立业务招待费。
但是,这并不是说工程施工中就不会产生业务招待费。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可能会为了与客户、供应商等进行沟通协调,而产生一些业务招待费。这些费用,通常会计入企业的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中,而不是工程施工的成本。
拓展知识:在企业的会计核算中,业务招待费通常会计入“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中。但是,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核算,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在中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业务招待费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在美国,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业务招待费可以作为一种可扣除的费用,但是有一定的限制。因此,企业在进行业务招待费的核算时,需要根据所在地的会计准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