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下的发生额平衡是由两大原则、三个基本定理决定的。
第一大原则,账户里的每一笔记账,同时影响两个或多个账户,一方为借账(增加),另一方为贷账(减少)。
第二大原则,账户有全部性原则,即账户的借方和贷方必须同时发生,并且数量要相等,以确保记账的准确度。
第一个基本定理,账户的借方等于贷方。即账户上总的借方金额等于贷方金额,以确保记账的准确度。
第二个基本定理,资产金额等于负债金额。即记录所有资产和负债的总金额应该是相等的,以确保记账的准确度。
第三个基本定理,所有发生额都必须相等。即每一笔账目的发生额都必须相等,以确保记账的准确度。
总之,借贷记账法下的发生额平衡是由两大原则、三个基本定理共同决定的。如果要确保发生额的准确性,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原则和定理。
拓展知识:
借贷记账法是财务会计中使用最普遍的一种会计方法,它是以“一笔事物交易所涉及的账户必须同时增加减少”为特征的一种抽象账记录方法。它要求每一笔记账必须具有两个账户,一个是借账,一个是贷账,双方金额必须相等,只有满足借贷记账法的要求,才能保证发生额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