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式:
1. 先决投资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企业投出的房地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的未归还债权应按照保有其价值的原则计入“先决投资”科目,列入本期所有者权益变动范围内。
2. 投资汇兑损益法。在投资当时的市价发生变动时,由于投资所获取的未归还债权发生变动,应将由此产生的投资汇兑损益进行计量并列入本期损益范围内,记入“投资汇兑损益”科目。
以上两种方式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比较好的规范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使企业对外投资结果能够及时准确的计量,做到权责发生制。
拓展知识: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表示企业向其他企业或个人转移所持有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无形资产、装备、股权、知识产权等。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可以获得货币资金和其他形式的资源,如市场份额、技术、渠道等,从而增加企业的运营能力、实现盈利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