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和分配股利是指企业在结转报了利润分配项后,当期经营利润仍有余额未分配时,可以将其提取盈余公积或者分配股利。通常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和分配股利依据的是《企业法》、相关财务制度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政府正式颁布的营业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操作步骤:
1、核定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或分配股利的金额:企业董事会根据企业本身的具体情况确定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或分配股利的金额。
2、审签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或分配股利的文件:由董事会召开会议,审签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或分配股利的文件,并作出决议,具体包括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或分配股利的金额、提取盈余公积以及投资或支出项目等。
3、将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或分配股利决议交于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的财务机构:将董事会召开会议就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或分配股利的决议,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交于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的财务机构。
4、报税:依税务管理法规,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或分配股利的收入应于被提取或分配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拓展知识:盈余公积是企业收入利润中不及时分配出去的部分,在企业营运一定期间内,积累下来的一种经济资金,又称企业本身的储备资金,可以用于补充企业未来的投资及营运要求。股利是企业按其章程以及股东会决议,从其未分配利润中拨付给股东的财务效果,以直接现金形式分红的财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