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中体现" alt="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如何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Prior period adjustments)是指对上一财政年度各科目账上余额,由于发现已发生但未纳入账上的历史交易与状况而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一般是由于对上一财政年度的账损运算有误或尚未录入某些交易而导致的,所以记录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非常重要。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在财务报表中的表现形式有两种:
1. 利润表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表现形式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会出现在“营业利润”之前,属于大项收入或支出,在此项下面,可分拆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 资产负债表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表现形式会出现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科目中,“未分配利润”项下面,也可以分拆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是比较特殊的科目,因其本身不属于上一财政年度正常的营业活动,所以不能与正常收入与支出混合在一起。另外,其对企业财务状况也有重大影响,因此在上级企业对下级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时,也要重点关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情况。
拓展知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准则是会计准则第六号,即《会计准则第六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规定的。其规定的原则是:实质上上一财政年度发生而在本财政年度发现的事项,应作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上一财政年度尚未发生而在本财政年度发现的事项,也应作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此外,对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能直接影响当期利润的情况,财务报表不需要明确体现出来,而只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和记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