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 alt="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政府会计制度下的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主要涉及到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和折旧等环节。在这个过程中,会计人员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情况,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首先,当政府购买固定资产时,会计人员需要做出如下的会计分录: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这个分录反映了政府购买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
其次,当固定资产开始使用时,会计人员需要开始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折旧的计算方法通常有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在政府会计制度下,通常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会计人员需要每年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计算出每年的折旧额。然后,做出如下的会计分录: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折旧费用”科目。这个分录反映了固定资产的价值随着使用的进行而逐年减少。
最后,当固定资产报废或者出售时,会计人员需要做出如下的会计分录: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如果固定资产出售的价格高于账面价值,还需要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和“资产处置收益”科目。这个分录反映了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
拓展知识:在政府会计制度下,除了固定资产,还有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固定资产类似,也需要计算折旧或者摊销,并在使用过程中逐年减少其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