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残保金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计提残保金:行政单位每月应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残保金。具体的计提比例由各地政府规定,一般为工资总额的1-1.5%。计提残保金的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或者其他相关费用;贷:应交福利费-残保金。
2. 缴纳残保金:行政单位每月或每季度将计提的残保金缴纳给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缴纳残保金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福利费-残保金;贷:银行存款。
3. 残保金的使用:行政单位使用残保金时,应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将使用的金额记入相关的费用科目。使用残保金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福利费-残保金。
拓展知识: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由政府设立的一项专项基金。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残保金。残保金的使用主要用于残疾人的就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康复等服务,以及对雇佣残疾人的单位给予的奖励和补贴等。残保金的管理和使用都要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其真正用于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