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是否能独立开发票,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取决于分公司的注册情况和税务登记情况。
首先,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也就是说,分公司有自己的财务部门,能够独立进行财务核算,那么分公司就可以独立开发票。这是因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税务上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人,因此,它可以独立进行税务登记,获得自己的税务登记证,然后就可以独立开发票。
其次,如果分公司不是独立核算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财务核算由总公司统一进行,那么分公司就不能独立开发票。这是因为,不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税务上被视为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人,因此,它不能进行独立的税务登记,也就不能独立开发票。
然而,即使分公司不能独立开发票,总公司也可以为分公司开发票。这是因为,总公司可以将分公司的业务收入计入自己的账户,然后为这部分收入开发票。这样,虽然发票是由总公司开出的,但是,发票上可以注明是分公司的业务。
拓展知识:在中国,分公司的设立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许可,向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向公安部门进行公章备案等。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的财产证明等。此外,分公司的设立还需要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