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先计提后发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是指在确认经济业务的收入和费用时,不是以收付现金为依据,而是以经济业务发生为依据。也就是说,只要企业的经济业务发生了,无论现金是否收付,都应当确认收入和费用。工资是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服务的报酬,当员工完成了劳动服务,企业就应当确认工资费用,而不论工资是否已经支付。
2.体现企业的财务状况:工资的计提可以更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如果企业不计提工资,那么在工资发放之前,企业的利润会被高估,而在工资发放之后,企业的利润会被低估。这样就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3.符合预算管理的需要:工资的计提可以帮助企业进行预算管理。企业可以根据计提的工资金额,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出,从而制定合理的财务预算。
4.符合税法的规定: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可以抵扣税款的。但是,只有当企业计提了工资,才能将其作为费用抵扣税款。因此,工资的计提也是符合税法规定的。
拓展知识: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通常是借记“工资待付账户”或“应付工资”,贷记“工资费用”。当工资实际发放时,再借记“工资待付账户”或“应付工资”,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这样,既体现了工资的计提,又体现了工资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