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行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通常由上市公司的股东发行,而可转换债券则由上市公司本身发行.
2、发行目的不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通常不特定于某个具体的投资项目,可以用于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可转换债券则主要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转换的股票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换股后,股东所获得的股份来自于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债券换股后,股东所获得的股份来自于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
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通常会导致公司总股本的增加,从而可能摊4、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的换股不会影响公司总股本,也不会摊薄每股收益.
5、担保方式不同:可转换债券通常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除非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可交换债券则主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品,有时还可以另外提供担保.
6、转股期限不同:可转换债券通常在发行结束后的六个月后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可交换债券则通常在发行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后可以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
7、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通常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来确定;可交换债券的交换价格则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
8、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可转换债券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向下修正转股价;可交换债券则没有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规定.
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可转换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可转换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条件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按照证监会2008年10月17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试行规定》,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具体地说,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托管机构,再发行债券.该债券持有人是该家上市公司.并且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债券持有人能够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质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动机是以抛售股票以外的方式出售股票,缓解资金短缺,同时也能增加上市公司本身的持股比例.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都有什么?按照上文汇总的内容解读,其实大家应该懂得这两者关于债券上的不同都是有什么的,其实按照可转换债券的管理办法,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都是需要按照一定的约定条件进行转换的,只不过其中一个转为股份的公司债券,另一个则是转化为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债券.如果大家对此方面的相关介绍资料有兴趣,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免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