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区别
金税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技术进步、功能扩展、信息共享和监管能力上.
金税一期:主要标志着信息化管税的试水阶段,于1995年上线,主要涉及增值税交叉稽核子系统和防伪税控系统试水,仅在50多个城市试点.由于初次尝试计算机管税且在当时的信息技术背景下还不成熟,1996年底便停止运行.
金税二期:开启了"以票控税"的时代,于2001年7月1日在全国全面开通,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开票、认证、交叉稽核、协查四个子系统,主要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全面监控.这一阶段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对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打击偷、骗税犯罪行为,增加税收收入等方面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金税三期:系统内一体化完善,于2008年9月正式启动,2013年在广东、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重庆6个省(市)级国地税局试点,2016年全国范围内推广完成.金税三期是在对金税工程二期四个子系统进行功能整合、技术升级和业务与数据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征管功能,扩大业务覆盖面,形成有效的、相互联系的制约和监控考核机制,使整个金税系统自身个模块更加有机结合、更加一体化.
金税四期:在金税三期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实现了"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目标.这包括建立一个统一的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技术基础平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局并与相关部门联网,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系统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应用系统软件.此外,金税四期还强调了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重要性,包括与各部委、人民银行等的信息通道建立,以及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纳税状态、登记注册信息的核查.同时,通过"云化"打通税费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为智慧监管、智能办税提供条件和基础.
金税四期可以监控虚开发票吗?
金税四期是可以监控虚开发票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文件,从金税四期的采购信息可以看出:系统升级,税务监控变的越来越严.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这意味着,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以后想在税务上动"歪脑筋"更加行不通了.
金税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区别是什么?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小编老师在上文汇总的内容中针对金税的四期进行了介绍,大家应该对此金税四期的概念是有所理解的.其实金税从一期到四期的发展则是代表了国家信息化税务的发展,在金税四期中是可以进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如果大家还想学习更多关于金税四期方面的知识,都是可以来这里免费搜索,还有老师给你们指导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