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送存期限是多少日
库存现金是指留存在企业出纳员处的现金。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会根据实际需要,核定给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企业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
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
由于情况变化,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后才能调整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怎么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会计科目。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会计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将库存现金反映在科目贷方。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及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本科目余额一般不反映在贷方。
库存现金送存期限是多少日?整体上来说,对上文内容做个简要的总结,那就是公司的库存现金的限期往往都是在3-5天的,这个期限一般都是由公司的开户银行来核定的,这个也是目前很多公司的库存现金期限的判定办法。但是,小编老师知道一些特殊情况下或者一些偏远的地方,则是可以适当的延迟公司库存现金送存期限的,如果你们对此方面的会计知识还有什么其他的疑问,那么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免费搜索与之相关的会计课程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