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士需知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
答:首先,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是可以事前扣除的,有以下两种规定表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启用财政部统一印制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同时废止《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为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缴纳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1、按月计提工会经费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向当地总工会缴纳工会经费和拨给工会组织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经会费
贷:银行存款
看完了会计学堂给您带来的相关依据,您应该明白了: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是可以事前扣除的。最重要的在于其会计处理,希望您可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