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在企业亏损时可以扣除吗

2018-03-19 17:27 来源:网友分享
2739
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在企业亏损时可以扣除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在企业亏损时可以扣除吗

答:1、《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994年前为个人收入调节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在企业亏损时可以扣除吗

依据上述规定,自然人股东和公司股东取得因企业占用应付股利资金取得欠款利息收入,自然人应按照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股东应将利息收入并入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cma要考什么
    cma要考什么?根据小编老师所知,cma一般指的就是美国的注册会管理会计师证书;考生想要报名参加cma的考试,需要考试的内容有很多方面的,比如说cma考试注重财务报告、规划、绩效控制,还有各种财务报表编制方法以及财务决策也是考试重点等等。关于cma考试内容的其他介绍资料,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对你们理解这个问题肯定有所帮助的。
    2025-03-20 12
  • 所得税都包含什么
    所得税都包含什么?按照税法条例的规定,所谓所得税通常指的就是那些以各种所得额征收为对象的税收,在具体的税收类型上一般会将其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对于企业所得税往往征收的对象以企业为主,而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对象则是以个人为主的;关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的介绍资料,小编老师将会通过下述文章继续介绍,希望对你们理解学习有所启发的。
    2025-03-22 18
  • 审计措施是什么
    审计措施是什么?顾名思义,其实审计措施一般是审计人员在企业财务审计过程中采取的各种手段,而在审计措施内容中一般会包含几个方面的,比如说审计计划的指定、内容部控制体系的审查、财务审计以及业务运营审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组成审计措施的主要部分;关于审计措施相关的内容知识,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说不定对你们理解学习肯定有所启发的。
    2025-03-24 15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