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抵扣可以吗?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抵扣。
建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能抵扣还是不能抵扣,先认证抵扣,然后再作进项税额转出,避免“滞留发票”的产生。
滞留发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抵扣,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抵扣联信息(因为政府部门取得专用发
票不认证)与存根联比对,存根联信息一直滞留在稽核系统中,无法核销(全国每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千上万份,通过抵扣联去找存根联比对,比对正常后,这个号码的发票就在增值税稽核系统中进行核销,尽量减少系统数据库的无法核销的数据),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抵扣原因。
增值税专用发票哪些不得抵扣进行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东北地区除外);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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