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是简易计税分包是一般计税成本怎么确认?
1、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建筑业在一般计税办法下,预缴税款=(含税收入-分包款含税金额)/1.11*0.02。不是你所说的预缴11%。请务必认真看文件
2、分包方采取何种计税方式,原则上和你总包方没有关系。但是你要算对,预缴增值税核减的时候,是用含税价来计算的。也就是第1点的计算公式:预缴税款=(含税收入-分包款含税金额)/1.11*0.02
同一项目总包简易计税分包是否也要简易计税?
目前没有上述规定,分包方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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