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过路费怎么抵扣票样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第三条第三款: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财税「2016」86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政策依据: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营改增后过路费如何抵扣?怎么操作?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仅仅是一个过渡性的政策,7月份以后国家税务总局将会出台相关规定。如果ETC支付,只要取得通行费发
票,可参照上述规定计算抵扣。
有法可依才能让事情变得规矩,会计学堂整理的高速公路的过路费怎么抵扣票样如上,2016年八月份开始就有了实施,具体的抵扣计算方法也很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