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产品的消费税核算是怎样的?
按税法规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 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缴纳消费税时,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没有同 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某企业委托加工了一批化妆品,已收存入库,支付消费税3万元,2013年2月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全部用于继续生产化妆品,产品已入库,成本是20万元。当月销售50%,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5万元,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月初缴纳消费税,化妆品消费税税率是30%。作出相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①回化妆品,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
贷:银行存款 3
②根据销售收入确认应纳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5(15×30%)
③次月初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4.5-3)
贷:银行存款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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