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的纳税处理怎么做?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入应交税费;
其他情况下,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消费税
分为三类:
(1)收回后直接出售——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收回后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3)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
应税——应征消费税
原因: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避免重复征收
3.消费税计算
(1)能取得同类或类似物资售价的,按该售价计算消费税;
(2)无上述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易混淆的——运费
题目中涉及运费,且运输费是为发出材料支付的,则: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输费)/(1-消费税税率)
题目中不涉及运费,或涉及的运输费是为收回材料支付的,则: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怎么做账?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消费税如何核算呢?是计入成本吗?还是计入借入“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按规定予以抵扣呢?结合下面的总结和举例,一起来学习吧!
①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销售价格低于受托方计税价格)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如:发出的委托加工物资是100万元,加工费是20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且销售价格低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则该销售品的成本是100+20+30=150万元。
②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单独核算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如:发出的委托加工物资是100万元,加工费是20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销售品的成本是100+20=120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准予抵扣。
③收回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如:发出的委托加工物资是100万元,加工费是20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则该销售品的成本是100+20+30=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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