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收到时需要纳税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收到的各种形式的政府补助均应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政府补助收入的税务处理原则:一般来说,应在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应税收入,即应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的实现。
财税(2012)27号文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由企业专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收到时直接计人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人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但按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用于研发费支出能否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政府补助包括多种形式,比如税收返还、财政贴息、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所以本文的问题政府补助收到时需要纳税吗,你知道了吗,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吧。